一、离婚了去迁计生关系需要什么材料
(一)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二)如孩子已上户口,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三)如果孩子尚未上户口,则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四)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五)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六)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另,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二、家暴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吗
严重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离婚事由,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受害方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当遭遇家暴时,应及时向亲属、朋友、邻居、居委会、妇联组织反应情况,寻求帮助,如果出现暴力伤害情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在外部力量的帮助下,及时摆脱对方控制,让自己处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之中。
同时也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家暴行为的认定在法律上需要通过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出现暴力伤害要及时报警,做好笔录,做好伤情鉴定。
三、涉外离婚的处理
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原告可向原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可向被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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