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三、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四、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金钱。五、延迟利息;指因人延迟履行而产生的利息,延迟是法定的附随债权,因此不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所支出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破产清算抵押债权
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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