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伤害鉴定最长时间为多久
人身伤害鉴定最长时间为六十个工作日,我国有如下规定: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具体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注意正当理由耽误不计入时限。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另外,还有一种是由鉴定专家的抽取和确定具体时长。
二、去哪里做人身伤害鉴定
一般去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人身伤害鉴定。
1.由于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是不接受及其家属的单方委托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司法机构进行鉴定的。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更多的是看到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的情况。
2.如果是法院委托鉴定的,仍然是按照就近原则,如果本地司法鉴定机构有能力进行临床司法鉴定的,应当委托其进行人身伤害鉴定;如果本地没有司法鉴定的能力需要委托外地的双方鉴定机构鉴定的,经法官同意,才可以委托外地鉴定机构鉴定。
三、人身损害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人身损害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
4.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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