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一、不服一审法院裁判的上诉期间是多久
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完全可能的心理反应,为此而提起上诉,也是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但要注意,是上诉是有期限的。在刑事诉讼中,不仅与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不一样,而且不同的诉讼主体提出上诉的时间也不一样。如果是被害人方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需要自收到判书后5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通过抗诉的方式引起二审。而被告人这边如果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有法律规定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诉法中刑事抗诉的期限: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三、抗诉的前置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抗诉的前置条件是有规定的,规定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是有错误的,是可以在10日或者5日以内去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是可以在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然后人民检察院是需要作出答复的,需要抗诉的话,是需要在10日内去法院提出抗诉的。从此可以看出抗诉的前置条件是需要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然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去法院提出抗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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