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债权转让合同完成后三年。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怎么去承担
债权转让,债权人负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应将转让事由通知债务人,通知是债权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当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产生无需债务人同意。
如债权人未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拘束力,受让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
如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履行行为无效,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但通知义务并非是债权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论债务人是否同意转让,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已经实现。
二、借条转让如何才能生效
借条转让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生效:
1、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2、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
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
三、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包括哪些
转让部分债务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债权人应当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债权人在合同签订后几天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人的缺陷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缺陷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转让,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预防措施,设立债权人担保条款;
5、债权人在签订合同前,未与第三方签订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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