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爱慈善医疗专款”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到惠州东华医院就医、具有惠州市辖区户籍的低收入困难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住院医疗总费用(含政策内和政策外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含2000元),可以申请“博爱慈善医疗专款”的现金补助,补助比例为医疗总费用的20%,经审核后由市慈善总会将补助款发放。“博爱慈善医疗专款”一般按年度每年进行一次核算补助,生活困难且医疗费用较大的,经申请一个年度内可以进行多次核算补助。
1申请人按“‘博爱慈善医疗专款’申请审核表”填报要求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医疗补助理由。
2申请人将填报完整的申请审核表,先后送至户口所在的镇或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县区民政局或相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将已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申请审核表,连同相关证件、资料一并送至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4市慈善总会收齐申请人相关材料、资料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确认补助金额。
5市慈善总会通知申请人到总会秘书处领取医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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