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96多少条
时间:2023-06-20 16:34:50 4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刑法196条规定的是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信用卡失信可以判刑吗

行为人因欠信用卡而失信,如果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判刑。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三、pos机套现多少犯罪

使用pos机套现肯定是犯法的,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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