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纠纷,支付抚养费纠纷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情况。很多人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不知道该怎么办。事实上,我们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在我们进行起诉解决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根据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通常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用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是离婚管辖的法院。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常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从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是抚养费纠纷法院能管辖抚养费纠纷
抚养费纠纷管辖法院是负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无法通过协商方式确定的,由法院判决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