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变换车道时,变道车要让在该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如果在变换车道的过程中没有避让该车道的直行车,一旦发生碰撞,由变道车负全责;如果因为前车变道,导致被后车追尾,由变道车负全责。
变道追尾谁的责任更大
对于汽车变道被追尾的责任认定问题,是需要分情况而论的。1、对于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甚至是不负责任的。2、对于变道车已经完成变道的,然后追尾的情形,那么后车负全部责任。具体责任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全文4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