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中已经涵盖了各项精神补偿的内容。
在此方面,交强险的各大保险机构通常会依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赔偿条件的申请提供四个不同类型的赔偿额度,包括: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在特定情形下被保险人无责的赔偿限额。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条款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为2千元人民币。
2.假如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并未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将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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