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隔离戒毒2年没有执行会怎么样
在强制戒毒未得到严格执行的情况下,经过两年的延迟后仍然有权利恢复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强制戒毒即为针对那些已经形成吸食或注射毒品习惯的个体,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行政手段对其实施强制性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教育,以期帮助他们摆脱毒瘾困扰。
对于那些已成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策机构有权要求他们接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计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二、强制隔离解毒了但是让刑事案件判了一年半还用回去吗
强戒期限须持续计算,如被判处刑期同时需要进行强戒,其强戒时间亦需连续。
若刑期结束、教育措施解除或释放时强戒尚余期,将继续实施强制隔离戒毒。
若已执行完刑期,但强戒期限未满并仍有毒瘾者,应继续接受治疗;若经诊断评估,戒毒状况良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建议提早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待决定机关批准后,无需继续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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