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可撤消法律行为的内涵以及与无效法律行为的区分:
首先,法律后果不同:可撤消法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被撤消之前,其效果可以对抗除撤消权人以外的任何人;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和第三人再发生另外的法律行为;如果撤消权人行使撤消权,效力原则上可以追溯到行为开始之时,即自行为开始之日起无效,但法律行为为继续性合同时,撤消裁判仅对将来无效。而无效法律行为从开始到结束不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主张权利人不同。可撤消法律行为的撤消,应由有撤消权人进行。而且可撤消法律行为效力的消灭以撤消行为为条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宣告无效。而无效法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其无效系当然无效,法律或仲裁机构裁判与否与其效力无联系。
最后,效力消灭时间不同。可撤消法律行为的撤消权的行使在时间上有一年的除斥时间的限制。而无效法律行为则不存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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