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受理多久开庭审理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上诉受理多久开庭审理,开庭时间由受理法院排期审理,只要在二审的审限内开庭都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上诉的条件
上诉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驳回上诉还开庭吗
被市中院驳回上诉后不会再开庭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是应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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