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与夫妻财产关系
时间:2023-07-05 09:22:56 3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夫妻分居期间各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双方共有;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等等。如何行使: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公司股东私下转让部分股份可以吗

不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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