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给付的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给付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作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川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根据这一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分为两类:
1.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个人申请工伤赔偿材料需要哪些
个人申请工伤赔偿材料需要以下:
1.申请工伤赔偿的受伤的人身份证原件。
2.受伤的人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所取的医院发放的病历。
3.受伤的人在医院进行住院的时候所发放的住院病历。
4.因为受了工伤而导致影响了工作,要去医院对此开取相关的医疗证明,证明是因为受伤所导致影响的工作,还有受伤的人因为工作工资发放的清单,或者是可以证明其收入的材料。
5.开具聘请护理的证明以及因为聘请护理而产生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6.因为工伤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收据或者发票,或者是因为工伤而产生的住宿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7.如果受伤的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产生了职业病,并且已经让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则还要提交该机构给出的关于职业病导致伤残的鉴定表。
8.依据法律法规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责任认定工伤赔偿多少
责任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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