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业务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
时间:2023-04-23 08:32:44 2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因此,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暂时不对外资开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第五条规定: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条例》还规定,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要求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同时,也体现在要求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绝承保、不得随意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全文3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交强险业务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交强险业务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经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