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找不到对方人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确实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甚至配偶还可以基于对方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死亡,只要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就能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还能离吗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登记,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即,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案件的管辖地可以是原告住所地;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已经达到宣告死亡的标准,也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继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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