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确认请求的权利人是谁
时间:2023-11-23 20:00:36 38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无效婚姻确认请求的权利人是谁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时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又称婚姻无效。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

无效婚姻一般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存在无效的原因,就可提出申请,法院查证后即可宣告无效。例外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情形,该情形下,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在一年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此一年是绝对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等规定。

三、无效婚姻是否需要归还彩礼

无效婚姻彩礼需要归还。因为无效婚姻代表双方之间从一开始就没有夫妻关系,而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送,以结婚为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履行了条件。而现在结婚无效没有法律效力,也就不满足条件,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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