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延长有哪些途径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诉讼时效延长适用于普通时效吗
普通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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