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发现涉及群体的、矛盾易激化的纠纷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和有关部门联系,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法官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一)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二)不得因法定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
第十七条
起诉材料中证据不足原则上不能以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不充分为由拒绝立案。
第十八条
遇到疑难复杂情况,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一)收下材料并出具收据,告知等待审查结果;(二)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第十九条
发现涉及群体的、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和有关部门联系,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十条
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一)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二)告知此类问题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要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
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
做合格法官的根本要求,就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同时,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还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合格法官的基本要求。一是崇法护法的精神。二是司法为民的情怀。三是客观公允的立场。四是辨法析理的能力。五是丰富广博的阅历。六是谨言慎行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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