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标准按照规定来说,误工费的起始时间应该是从发生事故受害者不能工作的前一天开始算起,按照医院所提供的相关诊断证明来确定耽误工作的时间长度,从而计算出所需要赔付的金额。通常受害人的收入应该是由他本人自己来出具,比如说可以找公司的人事部门来提供他的工资水平,如果确实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当事人在治疗期间没有办法提供准确的工资证明,那么就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计算。当然也有一些人并没有固定工作,属于是自由职业者,那么他的收入情况可以按照他在最近3年的收入进行一下评价,按照这个平均值来计算赔偿的金额。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有的人是在不太正规的民营企业当中工作,所以在这里取得的收入并没有缴纳相应的税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若是不能够作为固定收入来计算赔偿金额的,而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赔付。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