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后,一般会经过以下程序:
1.案件由侦查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再由审查起诉部门根据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如果审查起诉部门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取证。
3.如果审查起诉部门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就会依法提起公诉,向法院提起公诉。
4.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也会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和解或者协商。
5.如果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比较重大或者有疑问,检察院可能会将案件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即30天。如果案情复杂,经过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即37天。对于重大、特别复杂的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进一步延长。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事实不清,可以对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这时审查起诉的期限可以重新计算。总的来说,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的,但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n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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