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申请司法鉴定的流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认为需要鉴定医疗事故技术的,会让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应纳入司法鉴定范围
当前,鉴定结论往往被司法实务界奉为科学的裁判。因而医疗事故鉴定意见对司法裁判也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但目前医疗事故鉴定并不属于司法鉴定的范围。对此,苏建召在《检察日报》上发表文章《医疗事故可纳入司法鉴定范围》中指出:
笔者认为,将医疗事故鉴定游离于司法鉴定体系之外的设置和定位,在立法上欠缺严谨,减少了对鉴定人员必要而严格的职业约束,很容易滋生腐败。
为此,应当取消现行医学会鉴定模式,由立法机关出台相应的司法鉴定法,将医疗事故鉴定统一纳入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将医疗事故鉴定纳入司法鉴定体系,能有效切断鉴定人员对医疗机构的人身依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自我鉴定的问题。并且,为保障鉴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应当对司法鉴定人员参照医疗技术人员管理模式,实行职称评定并享受高于同类医疗技术职称的优厚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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