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咨询一下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及需要的相关资料,男方为重庆城镇集体户,女方为四川安岳县农村户口,请问如何办理准生证
市卫生计生委答复: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一)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
(1)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
(二)办理地点:
(1)与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育龄夫妻可以到女方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2)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3)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以到男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填写双方都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声明;(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两张;(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可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两张;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当事人回户籍地办理,户籍地不得拒绝办理。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12356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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