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但是只要在借贷双方约定以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且为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候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借贷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货款纠纷中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1、双方当事人就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依照约定确定;
2、关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事后补充协议;
3、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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