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可以起诉他保留赔偿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被征收时,补偿金一般由农村经济集体协商确定,村委会不能保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二是征地国家补偿安置费是多少。征地各项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总额不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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