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
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企业清算的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资产处置,包括收回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转让等
(5)清偿债务。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支付清算费用
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薪金、劳动保险费、法定补偿金等
应缴未缴的各项税费
尚未偿付的债务
(6)剩余财产分配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据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构成,也没规定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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