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否则有一定的可能性败诉而无法收回借出的钱,
第一: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第二,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第四,委托律师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
以上可作为间接证据,附之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
此时再向法院起诉,胜诉概率会大大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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