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生二胎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办理流程
时间:2023-02-23 08:30:54 2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广东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二、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1、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

(6)携带以上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

2、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3、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5、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三、单独二胎申请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广东省户籍的,向广东省各个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广东省户籍的。

(1)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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