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营纳税人
举个例子说某企业即卖设备也负责安装设备那么安装工程属营业税范畴而销售设备是增值税生产钢构的企业即卖钢结构也负责建筑安装也是如此
营改增后,混合销售一般纳税人可否开安装发票。其中,销售货物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安装则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必须分别核算不同应税项目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和混营的区分方式
主要是看是否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
混合经营是指一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上,业务多样化,经营多元化,可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
混合销售
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如:生产货物的单位,在销售货物的同时附带运输,其销售货物及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收取的货物款项及运输费用应一律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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