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建筑是否有物权
违法建筑具有物权,违法建筑在拆除前,所有人对违法建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违章建筑有哪些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三、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
(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四)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五)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六)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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