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民事诉讼活动无需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1、公民进行诉讼活动,这是法定的权利;
2、原告或被告的身份,无关道德的评判。
一、民事纠纷记录档案吗
单纯的民事诉讼活动,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行政处罚也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
民事诉讼结案后在法院只会留下一些案宗供院自己使用,不会进入公安系统的案底中即不会有案底的,更不会记入个人档案。
二、民事诉讼的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条件有以下四点: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须向法院提交材料有以下三种: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民事诉讼诉讼主体是什么
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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