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没有偿还能力程序
在刑事程序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为了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一般都会积极赔偿。因为获取被害人的谅解和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能成为对方从轻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判决了具体赔偿款,被告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刑事案件受害人赔偿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最后由双方协商支付赔偿金,被告人家属为了使被告可以获得较轻的刑罚,一般会主动联系受害人,通过积极赔偿来获得谅解书。协商赔偿数额法律没有规定,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精神损失为基准来主张赔偿数额。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双方就赔偿数额很难协商一致,往往是一方认为自己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而另一方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且双方反悔的可能性都较大,执行力较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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