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有什么条件
1、企业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时,产生的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2、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什么是纳税地点
1、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场所。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纳税地点关系到税收管辖权和是否便利纳税等问题,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地点有助于防止漏征或重复征税。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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