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三、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一、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只有受案。只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二、行政拘留没有犯罪记录,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就可以吗
行政拘留过可以开无犯罪证明。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行政拘留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带身份证和单位介绍函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即可。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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