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向相关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以及房产分配协议等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遗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房屋继承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遗嘱继承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签订;
2、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继承遗嘱;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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