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规定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规定医疗纠纷是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遇到医疗纠纷应该采取哪些步骤来解决
遇到医疗纠纷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
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
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
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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