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明确注明的合约条款,有责任依据合同执行违约责任,并应支付相应额度的违约金。一般而言,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越主合同预定范围内的全部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然而,若因为这类违约行为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此时违约金的金额上限便可适当予以提升。鉴于违约金的具体数值是由业主和开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共同商议确定的,所以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即便存在细微差异,被约束方仍然需要遵守约定执行违约责任。除非经过严谨的验证,发现所约定的违约金明显不公平、缺乏公正性,才有权提出降低或提高的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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