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问的“申请低保6个月是否能够完成审批并发放”的问题,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申领低保通常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本人须具有本县农业户籍;
其次,居住地应当是农村村组,且家庭实际承包经营土地;
第三,家庭成员的平均年度纯收入以及整体生活水平应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关于具体的标准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在提出低保申请时,您需要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家庭经济状况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具体需求。
社区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核,若符合条件则转交至街道办事处,最后由街道办统一报送至民政部门审批备案。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