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是否可以自行更改借据条款
债权人不可以私自改动借据条款,当事人要修改借条应当经过对方的同意,否则该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借条,应当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内容。
二、在何种情况下借条或欠条会失效
欠条在以下情形中无效:
1.欠条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为了进行非法活动借款仍出借的;
3.欠条内容违反公序良俗;
4.欠条具有可撤销事由,被依法撤销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口头欠条可以起诉吗
口头欠条可以起诉,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起诉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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