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建设水平
全县所有供电所中,至少有20%的供电所获得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二、用电水平
1.户通电率达到100%。
2.全县人均年用电量:东部≥2300kW·h;中西部≥1400kW·h。
3.全县人均年生活用电量:东部≥260kW·h;中西部≥170kW·h。
三、电能质量及降损节能
1.供电可靠率RS3≥99.5%。
2.综合电压合格率≥97%。
3.综合线损率≤7%。
4.低压线损率≤11%。
四、电网设施与管理
1.县(市、区)政府把农村电气化建设纳入了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2.电网可靠、布局合理。110(66)kV、35kV变电所实现双电源供电,县城10kV主干线采用环网供电、开环运行接线方式,110(66)kV、35kV电网容载比为1.8~2.1。
3.变电所全部实现无人值班,变电所有载调压主变比率达80%以上,节能型主变比率100%,配电变压器均为S7及以上低损变压器,10kV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100%。
4.输、变、配电设备完好率达100%,其中一类设备达95%以上。低压配电装置完好率达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90%以上。
5.县调自动化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
6.电网发展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不发生由于电网输送能力不足造成的拉限电。
五、供电服务
1.依法供用电,建立和谐有序的供用电环境。
2.95598客户服务系统达到实用化要求,具备咨询、查询、投诉、报修功能。
3.服务承诺兑现率100%。
4.客户评价满意率≥98%。
5.供电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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