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介绍了同居关系解除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主动表明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就不需要进行任何程序。但是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解除关系需要经过补办结婚证、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流程。对于起诉离婚的情况,流程为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等。
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主动表明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就不需要进行任何程序。若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解除关系流程为:
1、协议离婚的,流程为补办结婚证、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的,流程为起诉、受理、调解、审理、裁判等。
同 居 关 系 解 除 流 程 : 通 常 与 离 婚 相 同 吗 ?
同居关系解除的流程与离婚相似,需要经过协商、达成协议或者诉讼程序。双方需要就解除同居关系的原因达成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如果协议内容明确,则同居关系即行解除。如果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者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同居关系。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和解则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调解失败,则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财产分割手续等。
同居关系解除需要双方就解除原因达成一致并签署解除协议,如果协议内容明确,则同居关系即行解除。如果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者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同居关系。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和解则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调解失败,则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财产分割手续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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