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后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30。这和教育部说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一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政策),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013年财政部和教育部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生效实施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也在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明确,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根据新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修订后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指出,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新制度要求,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新制度强调,高等学校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4.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6.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7.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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