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大会表决。”这是唯一的例外,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对公司性质、股东及出资额、出资方式、股东会、监事会、监事会等作出新的规定。您可以直接参考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的标准格式文本
第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2。股东大会将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修改涉及审批事项的,应当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发行新股的,必须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四)公司章程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章程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充足的,必须依法或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公告。修改公司章程,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记事项的,须经公司法人签章方可修改,本条介绍了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实践中,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后应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变更通常需要股东大会表决,但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章程的变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涉及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律师协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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