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我的问题是这样的:离婚已经一年多了,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前夫那边,原来户口是四川,结婚后迁移到重庆渝北区茨竹镇.因为现在要补办护照所以一定要户口本.才想起户口没有分户也没有迁移回四川.现在我想问的是:我要分户,需要哪些要求和材料因为时间不多,现在在外地,分户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办好离婚后在前夫那边没有房子,什么都没有,请问我带上离婚证和协议书可以去申请分户吗要不要带上他的户口本我的那张已经在我这里了,但是他是户主.我可以拿我那张去吗还是一定要带上户主那张去
户政处回复: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
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2、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
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居民户口簿;3、结婚证或离婚证(包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4、农村合法住房证明(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分割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分割的判决书)。
农村居民申请分户,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长审批;
政府征地开发地区的农村居民申请分户,上报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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