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签署主席令颁布,并于当日就开始实行。香港国安法由委员长于2020年6月18日,提请至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30日最后一次会议全体表决通过,通过当日就对全文予以公布并开始实行。国安法对于香港长治久安与发展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稳定促进共荣。
香港国安立法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香港国安立法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这一立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如下:第六十六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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