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向银行贷款,然后每月按期还款,是生活中常见的贷款买房方式。但有些时候,因为种种原因房贷申请会被银行拒绝,而购房者通常在这个时候,都已经是交付了首付,在这种情况下,首付能够退还吗?
合同注明情况下?
一般优先合同约定
一般来说,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天-桥律师事务所的周-勇律师说,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时,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
很多楼盘都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出现违约情况后的责任划分,例如与开发商签约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购房者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购房者贷款申请,则需要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没有按时放款,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未能注明?
能否退还首付要看具体原因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会有一些处理原则。
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银行审批没有通过,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还可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购房者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导致银行审批没有通过,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讨要首付款,“诉讼过程中,购房者应该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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