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也是一种在满足合同条件时(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行为。保险,在经济上是分摊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法律上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行为,社会上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上是基本方法。
二、代理律师怎么和保险公司交涉
根据《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限。
而在民事行为中,全权代理的委托书应当可以行使被代理人的一切权限的,法律禁止性规定除外,也就是说其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有被代理人承担。
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特别授权的话,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后,执行阶段保险公司会把钱打给法院,一般当事人都要亲自去拿钱,因为要签字。
三、理赔注意事项
第一,未如实告知。
这点非常非常重要。在保险理赔案件中,未如实告知比例占据了90%的高分,保险是商品,是一份射幸合同,换言之,你理解为赌博也并不为过。在这份商业对赌中,保险公司通过精算替你承担风险,所以一但你未如实告知,那么相当于作弊,一定会遭到拒赔,不讲道理那种。
而未如实告知有些情况是主观上故意的,比如诈保;而大部分可能是消费者自己根本不清楚什么情况,对保险一无所知,仅仅听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词,在我国目前的保险大环境下,嗯嗯,你懂得。
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你需要找一个靠谱、专业的代理人或者经纪人,切勿贪图小便宜让对方返佣,也不要购买那种有事赔钱、没事返本的产品。
同时请注意自己的社保卡不要外借,包括给自己家人购买医药产品,尤其是那种家里有慢性病人的。
体检机构的体检记录一定保存好,倘若过往有严重的不健康数据,即使现在康复了,也一定要如实告知,大不了就是多一个体检流程,也比未来需要用到的时候被拒保好。
第二,风险配置不完善。
这一点主要集中在没有合理的配置保险险种以及没有合理订制自己的保额。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定要为自己合理配置重疾险保额,而首份切忌要含身故责任、轻症责任的产品,切勿贪图便宜。
接着要为自己配置商业医疗险,资金充裕购买中高端医疗,略紧张购买百万医疗打底。这是真正为你解决医药费用问题的。
第三,不专业的核赔人员。
但是为什么还在要求理赔呢?因为关于我们健康的产品理赔有三个标准,如下:
1,重疾险产品,确诊给付,需要符合条款规定,不问事故发生原因,不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以购买保额为赔付标准。
2,医疗险产品,大部分住院即给付,需要提供发票及分割单(有医保报销情况下),遵循损失补偿原则,最大赔付额不能超过总花费。
3,意外险产品,赔付需符合意外规定条件,即:非本意、突发的、不可预知的、非疾病。赔付需要遵循近因赔付原则,需要追溯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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