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限制人身自由的犯人离婚,通常需要起诉。未服刑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到对方服刑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在具体的诉讼程序中,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不能开庭,直接到监狱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工作人员可以与监狱警察协商,在安排开庭地点和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在监狱开庭,作出判决。
男方在坐牢应如何离婚
男方在坐牢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实践中难点在于要确定该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1)若双方都在监狱服刑,被告服刑满一年以上,则由被告服刑地的法院立案受理;被告服刑时间不足一年,由被告原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受理;
(2)若原告在监狱服刑,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受理;
(3)若被告在监狱服刑,则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受理。
确定了管辖法院之后,原告按照通常的离婚程序进行诉讼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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