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场还可以离婚吗
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场可能会判离,也可能会不准予离婚。起诉对方不出席庭审的,原则上法院不能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对方经法院拘传仍然不出席法院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判决,但会不会判离婚依据实情而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男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起诉判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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